南部某市,张某因损害别人财产,一审被判三年有期徒刑。张某不服,提出上诉,并委托刘海川律师进行辩护。
刘律师详细阅卷,会见张某,了解案情。
大体案情为:张某一家人饲养30多头猪,经常到某连队拉泔水。一日,泔水大量减少,发现泔水被其他一个养猪厂拉走。几日后,想一计。拿以前用的老鼠药洒在那家养猪厂的泔水盆里。那家养猪厂立即死亡20斗猪。公安侦察,法院审判,张某一审被判3年有期徒刑,赔偿养猪厂10多万元。
律师从以下分析:
1、被告人是初犯,犯罪的主观恶性不大,是一时糊度,造成对别人的伤害。
2、被害人的猪大量死亡,有天气闷热,管理不善等其他原因造成的,被告人投毒只是其中一个原因。
3、被告人家庭非常困难,一家人都靠这个养猪厂维持生活。被告人被抓,被告人的妻子和还上初中的孩子无法生活。
4、被害人也有过错。没有很好的协商解决泔水问题。
律师在具体办案过程中,又安排被告人家属来配合律师工作,设计详细的工作方案....。
最后,律师的观点博得了二审法官的采纳,律师的工作也得到法官的认可,被告人家属的情况也获得法官的同情。
在旧历新年的到来的前一天,刘海川律师接到被告人亲属打来的电话:二审法官下达了判决。被告人得以与家人团聚,一起过新年。
我再一次感谢法官,感谢法官的英明,感谢法官的人情味,感谢法官的公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