案情简介:南方某省某市某高速公路某处加油站站长王某,因一起虚开增值税发票团伙作案被牵连的单独案件;一审判决15年,罚金50万,二审委托刘海川律师,刘律师查阅卷宗,发现很多疑点。
1、查证接受增值税发票的单位没有查证。很多销往全国各地的增值税发票许可的企业没有调查。
2、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过程,王某不知情。因很多车辆同一开具发票,是否对号入座,由工作人员核对,现已经无法查证。
3、一审虽然承认,但没有证据支持。
二审法院审理查明过程,接纳了刘律师的观点,但因拘留时间较长,故判决五年有期徒刑缓刑三年。